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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40歲男拐女童上車侵犯!事後帶去吃飯再塞50元打發 鄰居揭他惡行
2020/07/31

▲鄰居察覺才讓許弟惡行全曝。(圖/123RF)

崔子柔/綜合報導

一名12歲女童與其母、其弟、其母男友在新北市租房,許姓兄弟也與同一房東承租,他們和女童及女童弟弟住在同一戶,女童母親及男友則住在樓上。許弟一日以外出購物為由,把女童載到公園,並在車上[性·侵]得逞,最後帶她去吃東西、塞50元當作賠罪才返家。

判決書指出,40多歲的許弟去年8月7日晚間8時左右,碰見女童在客廳看電視,便上前詢問要不要出門買東西,結果開車把她載到一處公園,在車上[性·侵]得逞,事後帶著女童去吃東西,回家前還塞了50元給她。

女童返家後,鄰居察覺她神態有異,追問之下才曝光許弟的惡行。檢方依據監視器畫面及鄰居證詞,認定許弟確實有把女童載往公園,且在車上停留20分鐘左右,女童【下☆體】也有撕裂傷,將許弟起訴。

許弟受審時還稱,當晚外面下著大雨,他叫女童不要出門,女童卻硬是跟著他,並否認[性·侵]。

法官不採信許弟辯詞,認為他見女童年幼無力反抗,為滿足一時[性.欲]強制[性.交],罔顧女童身心發展健全,事後還否認犯行毫無悔意,決定判許弟有期徒刑7年4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