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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拍板「滿18歲可自主結婚」!不用父母同意 ! 15歲國三生3年後可升格人夫人妻
2020/08/17

會今天將討論多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十八歲的法案,主要是將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十八歲,同時也將男女訂婚與年齡統一,訂婚為十七歲,結婚則為十八歲,若順利送立法院審議,三讀後再經兩年緩衝期,最快二○二三年上路,屆時男女十八歲成年後即可結婚,不必像現在雖滿十八歲、想結婚還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。

法務部等十四部會擬具「民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卅八項涉及青年權益下修十八歲法案,經政務委員羅秉成等審查整理竣事,今送行政院會討論。

相信大家都知道,
根據民法規定法定成年是20歲,
也就是說當你到20歲時就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,
結婚也無須經過父母同意就能私下結婚,
但你知道嗎?
未來只要兩人年齡滿18歲,
可以不用經過父母同意就能結婚了!

行政院今天(13日)院會將討論《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》,
預計把現行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,
男女結婚年齡為18歲,預計2023年元旦施行。
也就是說,
現在的15歲國三生3年後就可自主結婚,
升格成人夫、人妻了!

▲基於男女平等,行政院將拍板將訂婚年齡都改為17歲,結婚年齡為18歲。

依《民法》第980條規定,
男未滿18歲者、女未滿16歲者不得結婚;
《民法》第981條規定,
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,
而達法定結婚年齡之未成年人
(即男滿18歲未滿20歲,女滿16歲未滿20歲),
欲申請結婚登記者,
應另附繳法定代理人同意書。

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表示,草案主要涉及調降民法成年年齡,將成年年齡由廿歲修正為十八歲,現行法律只要有以民法成年為年齡門檻的規定,除有特殊考量,亦隨同修正;另外也齊一男女結、訂婚年齡,原規定女性訂婚年齡為十五歲,這次修正男女訂婚年齡均為十七歲,原規定女性結婚年齡為十六歲,修正後男女結婚年齡均為十八歲。

丁怡銘說,至於調降民法成年年齡後,民眾原依照相關法令規定、行政處分、法院裁判、契約得享有至廿歲或成年之權利或利益,像是撫卹金、遺屬年金、補助款、救助款、夫妻離婚後所約定對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等,在新法施行後,其於修正施行前已取得的既有權益,修正亦明文保障持續享有至廿歲。

丁怡銘說,民法成年年齡調降,事涉民眾權益且相關法令數量眾多,至少需兩年緩衝期,並配合曆年制,目前暫定施行日期為二○二三年一月一日。

此政策一推出,引起不少人的反對,
紛紛表示擔憂「離婚潮應該也會增加!」、
「怕就怕,結婚要錢找父母、捅了爛攤子也要找父母」、
「感覺會大亂...」、
「好擔心會造成許多生會問題啊....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