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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嚴懲!保全李宗瑞被關定了!欺辱2少女遭判10年且未上訴,全案定讞
2020/09/02

少女是在2名女警的協助下,於新竹搭09:56分的高鐵,上午11時20分抵達左營高鐵站,抵達高雄左營站時,少女穿長袖連帽運動外套,著短褲戴口罩,一身黑色,看來神情有些疲累,在女警陪同下低頭快步坐上車,面對外界詢問「當下是不是很恐慌」、「對方有沒有傷害你」、「爸媽很想妳」、「是他叫你躲在夾層的嗎」等問題,始終均不發一語。

涉嫌略誘高雄14歲少女的「保全界李宗瑞」羅育祥,(2)日被高雄地檢署聲請羈押,而先前他曾以應徵面試為由,誘拐2名國中少女,且趁機下藥拍照,此案原被臺北地檢聲押獲准,但在今年1月起訴後,由法院裁定以5萬元交保,案件經臺北地院於7月判羅男10年徒刑,全案已送交北檢擇期發監執行。

據《ETtoday新聞雲》報導,羅育祥於2018年任職某保全公司區經理,爾後利用職務之便,以應徵人員為理由,上人力銀行網站尋找需要打工的無知少女。2018年5月5日,羅男以拍攝實習照片為由,約A女出來喝飲料,並偷偷下藥讓A女喝下後帶回住處,接著要求A女換上實習制服,待藥效發作後昏迷,羅男得逞,並將過程拍下。

幾天後,羅男在5月26日又以實習為由,因B女回家後仍意識不清,父親覺得可疑,便帶B女到醫院驗傷報警,羅男的變態行徑才因此曝光。

▼羅男將少女帶回住處[性·侵]。

臺北地檢署一度聲押羅男獲准,2020年1月起訴後,法院裁定羅男以5萬元交保,5月期間,檢方以羅男恐有「反覆實施之虞」為由,建請法院裁定收押,但法官認為羅男沒有前科且態度良好,並已於保全公司離職,沒機會再犯等理由,僅告誡羅男不要接觸被害人,未予羈押,直到7月23日,合併判羅男10年徒刑。

▼羅男[性·侵]2少女被判刑定讞。

依法規定,羅男必須在收到判決後20天內提起上訴,經法院計算,截至8月31日期限為止,羅男都未上訴,全案因此確定,法院也在9月2日上午將案卷送交臺北地檢署,北檢將由執行檢察官決定發監日期。

少女母親稍早前在電話中安慰女兒:「沒事就好,沒事就好,先回來睡一覺!」少女父親說,家裡都盡量滿足女兒的需求,女兒比較喜歡讀書,不會亂買東西,「要買也大多是買文具類別!」他與太太不會因為這次事件去責備女兒,但日後會思考如何教導她。

少女父親受訪時表示,女兒並沒有受傷,算是平安尋獲,「我心裏的大石頭終於放下來!」但他擔心女兒被媒體拍到,會造成女兒日後回歸日常生活的壓力,幾經思考之後,才決定踏出家門向媒體表達他的心聲,他也感謝廣大的網友協助尋找他女兒,「非常謝謝!」他呼籲網友,為了能讓事件平息,也希望網友能撤下少女的相關影像資料。

少女的父親說,非常感謝警方這幾天不眠不休協尋女兒,「我們持續都有跟警察聯繫,知道他們很辛苦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