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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長氣炸!屏東漁船海上勇救22人 返台卻被猛催20萬元檢疫費
2021/01/18

東港籍漁船「閩發漁」,日前接獲相關單位通知,於海域有一艘籍貨船起火,便隨即馳援,豈料,回程時,卻遭告知「漁船超載」,隨後又催討20萬元檢疫旅館費用,令漁船船長陳玟宏感到憤怒,直呼漁業署誇張。對此,漁業署回應,可能是傳達誤會所致,至於漁船這部分費用將由漁業署負擔。

巴拿馬籍貨船「永豐」(YONG FENG)輪,13日航行至菲律賓海域以東400海浬海域時,因機艙爆炸起火失去動力,導致船體進水有沉沒風險。行政院國家搜救指揮中心獲國際通報後,透過漁業署聯繫,轉告輪船鄰近的「閩發漁」先行救援。

「閩發漁」得知後,趕赴事發海域救人,由於當下風力8級、浪高3米,海象惡劣,漁船仍涉險以保麗龍浮球,將貨輪上14名中國籍、8名孟加拉籍,共22名船員全數救出。

據瞭解,「閩發漁」為79噸漁船,按規定只能容納15人,為當時參與救援船隻中,噸位最小艘的船隻,但漁船涉險救人,漁業署事後卻告知漁船有超載有危險,還催討返港所需的20萬元檢疫旅館費用,令當時仍在返港途中的「閩發漁」船長陳玟宏感到氣憤。

昨天「閩發漁」返港時,透過電訪,陳玟宏憤怒表示,接獲漁業署通知去救人,完成任務後,還被指超載,令他困惑,並質疑,「難道要把救到的人丟下海?」

至於催討20萬元檢疫旅館費用一事,陳玟宏說,檢疫就該配合,但這趟出海,不僅沒有獲利,好心去救人,事後相關單位不僅沒有道謝,卻只收到催繳居家檢疫費,難道不顧漁船盈虧與安危,涉險救人還要被質疑?

對此,漁業署回應,此事可能是傳達時造成誤會,救援事件受政府部門請託,也感謝「閩發漁」的出手救援,另外,該漁船與外籍船員有接觸,因此,仍需依照中央防疫規定辦理,也告知漁船這部分費用將由漁業署負擔。

東港籍漁船「閩發漁」,1月13日前往菲律賓海域協助巴拿馬籍貨船救援,昨天返港執行檢疫。圖/讀者提供

東港籍漁船「閩發漁」,1月13日前往菲律賓海域協助巴拿馬籍貨船救援,昨天返港執行檢疫。圖/讀者提供

東港籍漁船「閩發漁」,在鵝鑾鼻東南方485浬、菲律賓以東海域處,協助巴拿馬籍貨船救援。圖/閩發漁船長陳玟宏提供